主動式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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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主動式ETF

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簡稱「主動式ETF」)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發行,在上櫃市場交易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投資組合係由基金經理人依照特定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主動建構及進行操作調整。

成分證券

  • 目前櫃買中心掛牌之主動式ETF可為主動式股票ETF及主動式債券ETF。
  • 基金投資範圍主要為股票之主動式ETF,其證券代號第六碼為A;投資範圍主要為債券者,其證券代號第六碼為D。

資訊揭露

  • 投信公司須每日揭露主動式ETF之實際投資組合內容(採全透明方式)。
  • 主動式ETF於基金名稱中會明確標明「主動式」字樣。
  • 主動式ETF的商品特性及績效指標(若訂有)相關說明須於公開說明書充分揭露。

交易制度

  • 主動式ETF與被動式ETF交易機制大致相同,同時提供投資人初級市場申購、買回及次級市場買賣功能。初級市場部分,投資人可於ETF募集時,向銷售機構(銀行或證券商)或投信公司申購ETF;ETF掛牌後,投資人也可以透過參與證券商,向投信公司大額申購或買回ETF。此外,投資人更可以透過便捷的次級市場買賣ETF。
  • ETF次級市場交易制度,除漲跌幅度及升降幅度與股票買賣略有不同外,其他均與投資人最熟悉的股票交易制度相同。
  • 為提升次級市場流動性,ETF設有流動量提供者制度,每檔ETF都必須有證券商在盤中提供報價,且報價必須維持一定之品質與效率,使投資人的委託單可以快速且有效的成交。

次級市場交易方式

  • 買賣主動式ETF 的方式和買賣上櫃股票及被動式ETF相同,可以透過櫃檯買賣中心的等價成交系統、鉅額交易系統、標購系統、盤後定價交易系統和零股交易系統買賣,也可以在證券商營業處所和自營商議價交易。上櫃ETF買賣成交後,交割作業將和上櫃股票合併辦理。
  • 投資人只要在一般證券經紀商開立買賣上櫃有價證券的帳戶,就可以買賣上櫃ETF。已經開戶的投資人使用現有的證券交易帳戶、集保帳戶和銀行交割帳戶就能夠交易,不需要另外開戶。
交易方式 同股票,透過股票交易帳戶。
交易時間 同股票,上午9:00至下午1:30。
交易單位 同股票,每1,000受益單位為1張,亦可零股交易。
信用交易
當日沖銷交易
同股票,掛牌後即可進行融資融券,亦可當沖。
交易手續費 同股票,由證券商訂定,不得超過0.1425%。
證券交易稅 依交易成交價格0.1%課徵,較股票低。
漲跌幅限制 國內成分證券ETF 10%;國外成分證券ETF無漲跌幅限制。
升降幅度 較股票小;未滿50元者為0.01元;50元以上為0.05元。
附條件交易 債券ETF可於營業處所從事附條件交易。
流動量提供者 有流動量提供者制度,市場流動性佳。
申購買回制度 透過參與證券商辦理ETF之申購及買回作業。
處所議價交易 上櫃ETF可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