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頁提供未上櫃之外幣計價外國債券相關資訊,且不適合所有投資人參考與投資本商品。附條件交易對象得為非專業投資人,非專業投資人承作附條件交易其債券標的須符合一定信評以上,且其債券標的不得為結構型債券、具股權性質債券或次順位債券,另其計息方式須為固定利率(含零息)或正浮動方式;買賣斷交易對象限為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3條所定之專業投資人,專業投資人的定義如下:
一、專業投資人:
(一)專業機構投資人:係指國內外之銀行、保險公司、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基金管理公司、政府投資機構、政府基金、退休基金、共同基金、單位信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信託業、期貨商、期貨服務事業及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機構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信託業、證券商或保險業(以下簡稱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高淨值投資法人: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法人或基金: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並以書面向受託或銷售機構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
(五)簽訂信託契約之信託業,其委託人符合第二款、第三款或前款之規定。
二、專業投資人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其買賣標的須符合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六條所定證券商接受專業投資人委託買賣外國債券(信評BB)之範圍。
法規連結如下:
三、免責聲明